本報訊(記者 石維)因為車輛合格證出了問題,閆先生剛買的貨車上不了牌照,汽車銷售商說想上牌照就要多交800元。這個說法閆先生不贊成:“車輛合格證出了問題,廠家和銷售商不管,反而讓消費者買單,這合適嗎?”
  6月2日,李先生通過一家位於北三環的汽車銷售商,購買了一輛北京旗玲牌貨車。交完4萬多元購車款,李先生立刻趕到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。“我剛交完稅費,就接到了銷售商的電話,說車牌辦不下來。”銷售商表示,這是因為車輛合格證與車管所登記的車輛型號公告(以下稱公告)信息不符,如果李先生再付800元,銷售商就能幫他辦理好車牌。李先生認為,合格證和公告是否符合是生產廠家和銷售商的事,不應讓消費者來買單。他氣憤之下要求退款,遭到拒絕。6月3日下午,該汽車銷售公司一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“讓李先生再交800元,是為了走其他途徑幫他上牌照。”
  對此,石市大理法律事務所任海峰主任表示,首先,這家汽車銷售商提供的銷售義務有瑕疵,其次,商家提出的800元額外收費,不符合消協相關規則。“消費者應與汽車銷售商進行協商,要求對方提供與公告相符的合格證,並按規定辦理牌照。如果協商不了,消費者有權根據《新消協法》對汽車銷售商進行起訴,要求全額退還購車款。”
  石家莊市第二車管所工作人員表示,如果車主上牌時遇到合格證與公告不符,確實無法上牌時,應由汽車銷售商與汽車生產廠家協商,待廠家更換符合條件的合格證後,再到車管所上牌照。昨日下午,李先生來電稱,汽車銷售商已經同意為他更換合格證。“銷售人員說需要把現在的合格證寄回廠家,更換新合格證後再上牌照。希望等待的時間不要太長。”  (原標題:新購貨車上不了牌照消費者挺鬧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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