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省教育廳發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。
  意見規定,從今年起,義務教育階段公辦、民辦學校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均不得採取考試的方式選拔學生。經批准的體育、藝術等特長生招生可進行特長方面測試,不得進行文化課方面考試。意見還規定,義務教育實行就近劃片入學,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要控制在10%以下;義務教育學校要均衡編班,不得劃分重點班或快慢班。未經省教育廳批准,任何義務教育學校或單位不得以特長班或實驗班的名義招生等。
  東方今報首席記者趙媛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省教育廳發佈工作意見 義務階段不能考試選拔學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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