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報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眾所矚目的臺灣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泄密、永慶房屋濫權監聽案,“檢察官評鑒委員會”經3個月審查,參考臺北地檢署泄密案起訴數據,14日作出決議。台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否認關說,拒絕“檢評會”約詢。但“檢評會”認定王金平打電話給臺灣“高檢署檢察長”陳守煌,王金平在電話中隱含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,讓柯建銘案可確定,已構成司法關說。
  “檢評會”認為黃世銘涉濫權監聽臺灣“立法院”總機、泄密給馬英九共7大違失,有懲戒必要商務中心,移送臺灣“監察院”審議,並建議撤職重懲。
  認定柯建銘案司住商法關說
  關說案部分,台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否認關說,拒絕“檢評會”約詢。但“宿霧檢評會”認定王金平打電話給臺灣“高檢署檢察長”陳守煌,王金平在電話中隱含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,讓柯建銘案可確定,已構成司法關說。
  依“檢評會”調查報告,陳守煌被約詢時說,6月下旬接獲王金平來電說:“有許多二審檢察官對於一審有罪、二審改判無罪案件,經常為了避免責任濫行G2000上訴,希望檢察官能有道德勇氣,同時希望檢察官對於柯建銘委員的案件是否上訴,應詳予審酌。”王金平還說,“這個案子…如果沒有判決違背法令的情形,你們檢察官不要隨便找一個理由,然後就隨便上訴,讓案件拖延不決。”
  關說疑雲爆發後,王金平始終表示“並非針對個案”,也無關說;但這項調查結果,推翻王金平的說法。
  陳守煌認為,這並非有違法之虞的請托關說,他也未違法指示林秀濤不提上訴,只是轉達議會議長的意見;並說明他過去擔任“法務部次長”期間,在“立法院”審查法案、預算、員額或赴“立法院”備詢時,有很多事情要向王金平請益,要求林秀濤調捲詳細審核,該上訴就上訴,一切依法辦理。
  他還說,“立法院”曾決議請“法務部”針對檢察官濫權上訴問題提出改善報告,“法務部”今年初也函發要求檢察官審查一、二審無罪判決案件,若認為沒有違誤而無上訴必要,載明意見或理由後請檢察長核定即不提上訴;他是參照“法務部”函示要求林秀濤調捲詳審,不要因無罪就硬要上訴,一切依法辦理,何來關說?
  林秀濤在約詢時則說,陳守煌6月27日約見她時,告訴她,“議會”傳來一件案子,是柯建銘違反“商業會計法”案子,這個案子不會多大、多嚴重,(一審)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,自己依法辦理,如果可以的話,無罪不必硬要上訴。
  林秀濤說,當時她回答“是不是上訴,我還要調捲,要看過判決才能決定,因為我不知道判決是什麼樣子”。“檢察長”同意她調捲,後來雙方就聊宗教問題。她離開“檢察長”辦公室後即向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、主任檢察官蔡熏慧報告此事,兩人未有指示,只說,“知道了”。後來她調捲審核,認為柯案無罪判決沒有違背法令,在送閱簿上簽註核無違誤,再依規定送主任檢察官、檢察長核閱。
  “最高檢”遺憾:無法接受
  “檢評會”認定,陳守煌受王金平關說,向檢察官林秀濤關說,事後未依法登錄關說事項,建請台“法務部”核處,建議警告處分。林秀濤則移台“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”,建議警告。至於台特偵組組長楊榮宗、檢察官鄭深元,“檢評會”以2人濫權監聽、違法公開監聽譯文、監聽台“立法院”總機,同樣移送台“監察院”,建議申誡。
  針對“檢評會”決議,台“法務部政次”陳明堂說,台“法務部”會依規定處理。
  台“最高檢察署”反批“檢評會”嚴重違背客觀中立的基本倫理精神,做出顯與常情不符的決議,無法接受與認同,深表遺憾與痛心。陳守煌強調,絕無接受關說,對“檢評會”認定他關說,感到遺憾。
  台“法務部”及民間司改會以陳守煌另受柯建銘關說,及打電話向王金平告知檢察官姓名,並請王轉向曾勇夫關說,及林秀濤廢弛職務部分另申請評鑒,“檢評會”均認無確切證據,不予評鑒。
  (原標題:台“檢評會”認定王金平關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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